云南技师学院(云南工贸职业技术学院)是高等职业教育和高技能人才培养融合发展的国家公办院校,隶属于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位于昆明安宁市。学院坚持“品德铸魂、技能立身、特长添彩、作风塑形”的人才培养体系,学生管理严格,学院主动融入国家战略,服务云南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致力于培养高素质的应用型技术技能人才。结合工作需要,学院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见习人员和非全日制教师20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方式
坚持以人为本,根据“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和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通过报名、资格初审、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招聘条件,详见《云南技师学院(云南工贸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编制外见习人员和非全日制教师计划表(第二批)》(附件1)。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见习人员:
符合岗位要求,具有普通招生计划大专及以上学历,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或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技师学院全日制预备技师班毕业生。以毕业证颁发时间为准,2020年、2021年毕业未就业人员,在省内从未参加过见习的人员。
(二)非全日制教师: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
四、应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热爱职业教育事业;
3.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专业或技能;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均不得报名: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有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的人员。
(三)每位人员只能报名应聘一个岗位。
五、报名时间及方式
此次公开招聘不接受现场、短信或来电报名。应聘人员按以下要求进行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1年10月27日至2021年10月31日。
(二)报名方式:
1.报名采取网络方式进行,报名人员将应聘岗位要求的报名表(见附件)电子版和身份证、学历学位证(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国外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教师资格证、职称证、职业资格证、执业证书和奖获证书等能证明自身能力的证书扫描件(资质材料按顺序扫描的一个PDF文档,图像清晰,文档大小控制在5M以内)作为附件于报名截止前发送至各岗位报名邮箱,文档和邮件标题固定格式为“岗位代码+姓名+联系电话”。
2.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报考人员须主动申报个人健康状况,在手机上申领本人的“云南健康码”“行程卡”,资格复审、面试及后续考录环节均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阴性检测证明、云南健康码绿码、行程卡绿码,并测量体温后进场,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须配合考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报考人员应做好自我防护,考试前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避免健康码和行程卡异常,以便正常参加公开招聘。对瞒报、谎报人员依法追究有关责任。
六、资格初审、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和聘用
(一)资格初审
由各招聘部门负责对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于报名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通知资格复审、面试。未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人员,不作另行通知。
(二)资格复审
面试前,根据报名资格初审确定拟进入面试人员,由各招聘部门组织对拟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需查验拟面试人员的报考材料原件并留存复印件,招聘工作任一阶段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或无法提供相关材料原件,将取消报考及录用资格,并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进入面试及其后续环节。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必须提供以下材料(验原件交复印件一式两份):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2.高中阶段以后的完整学历学位证书及教育部认证报告(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国外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职业资格证、职称证以及其他能证明个人素质和能力的材料。
4.招聘岗位要求为“中共党员”的,须提供本人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证明材料2份(原件)。
5.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
6.报名表一式2份。
7.健康承诺及安全承诺书(原件)、健康绿码、大数据行程绿卡、48小时内核酸阴性检测证明各1份。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体检和聘用
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将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聘用人选,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拟聘用人员在学院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本人自行承担。体检合格后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协议或非全日制协议,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岗位待遇
(一)见习人员
1.见习人员见习期限为12个月。
2.见习期间,给予见习毕业生相应的生活补助。具体标准为:
管理岗位:大专毕业生每人每月2300元(含高级工班毕业生),本科毕业生(含预备技师班毕业生)每人每月2800元,硕士毕业生每人每月3200元。
3.与云南技师学院签订见习协议后,按相关文件规定学院为其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提供宿舍。
(二)非全日制教师
1.按学期签订非全日制协议。
2.按实际上课课时数计酬(正课课时标准为:正高职称100元/节,副高职称或博士研究生学历80元/节,中级职称60元/节,初级职称或硕士研究生学历55元/节,本科学历50元/节)。
3.与云南技师学院签订非全日制协议后,学院为其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提供宿舍。
八、未尽事宜由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九、联系方式
(一)咨询电话和时间:各岗位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
接受咨询时间为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二)监督电话:0871-68616780,68699352
监督邮箱:ynjsxyrsc@***
(三)学院官网: ***
(四)学院地址:昆明安宁市昆畹中路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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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附件1 云南技师学院(云南工贸职业技术学院 )2021年公开招聘编制外见习人员和非全日制教师计划.xlsx
云南技师学院(云南工贸职业技术学院)
2021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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